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有關環保署函廢止「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並自109/01/16生效。 有關環保署函廢止「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並自109/01/16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有關環保署函廢止「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並自109/01/16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