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公告「零售包裝純精油」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1至3301.2目,並自111/08/15生效。 公告「零售包裝純精油」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1至3301.2目,並自111/08/15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零售包裝純精油」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1至3301.2目,並自111/08/15生效。
公告「零售包裝純精油」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1至3301.2目,並自111/08/15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零售包裝純精油」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1至3301.2目,並自111/08/15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