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國貿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國貿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分類:公文公告 國貿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國貿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分類:公文公告 國貿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及其相關規定,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