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內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2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108/05/01生效。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內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2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108/05/01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內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2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108/05/01生效。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內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2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108/05/01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內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2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108/05/0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