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五),如屬人用藥品,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1」、「503」或「505」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