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6點及其附件內容,並自110/02/23起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6點及其附件內容,並自110/02/23起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6點及其附件內容,並自110/02/23起生效。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6點及其附件內容,並自110/02/23起生效。 分類:公文公告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6點及其附件內容,並自110/02/23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