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消息分類 » 公文公告 » 公告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且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之規定,並自111/07/15實施。 公告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且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之規定,並自111/07/15實施。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且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之規定,並自111/07/15實施。
公告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且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之規定,並自111/07/15實施。 分類:公文公告 公告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且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之規定,並自111/07/15實施。